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婚姻之爱 #416

416.此后,两位天

416.此后,两位天使看见我在旁边,就对旁观者说:“我们知道这个人写过关于神和自然界的著作,让我们听听他会说些什么。”于是,他们靠近我,问可否将关于神和自然界所写的读给他们听。我便从中读了以下内容:“那些相信神的运作可见于自然界的每一个细节之人,从自然界中所看到的无数事物,同样能确认赞成神性,甚至比那些(否认神)确认赞成自然界的人容易得多。因为那些确认赞成神性的人会注意到在动植物繁殖时所发现的奇事。如植物的繁殖:把一粒小种子丢进土里,它就会发出根来,根又会长出茎,然后依次开枝散叶,开花结果,如此下去,直到最后结出新种子,就好像这种子知道自己借以重新开始的先后秩序或发展过程。凡有理性者,谁会以为纯然是火的太阳知道这一切?或这太阳能通过它的热和光传送这类效果?或能在这些效果中产生神奇的形式,设计它们的功用?看到并反思这些事实,凡理性能力得到提升的人,必认为它们来自拥有无限智慧者,因而来自神。此外,凡承认神性存在的人都能看到并想到这一点。而那些不承认的人则不然,因为他们不愿这样做。于是,他们任由自己的理性能力降至感官层;而感官层从身体感官所在的昏暗之光汲取其一切观念,他们确认这些感官谬论,甚至说,难道你没看到这太阳凭它的热和光产生这些效果吗?看不到的东西算什么?毫无疑问,它什么也不是。

“那些确认赞成神性的人会注意到在动物繁殖中所发现的奇事。在此我仅提一下发生在蛋卵里面的奇事。在其种子或初始中的胚胎,连同到它孵化时所需的一切,以及孵化后成长直到变成一只飞鸟,或自己父母形式的飞行物所需的一切,都在这些蛋卵中。还有,人若注意它们的形成,深入思索,就会情不自禁地进入一种惊奇状态。例如,无论最小的生物还是最大的生物,事实上,无论不可见的生物还是可见的生物,也就是无论小昆虫还是大型飞禽或走兽,都有服务于视、听、嗅、味、触的感觉器官,还有服务于它们飞翔或行走的运动器官,也就是肌肉;以及围绕心肺的内脏,它们都受大脑支配。甚至低级昆虫也享有这些,这从某些调查者对其解剖结构的描述可以得知,最有名的就是斯瓦默丹(荷兰生物学家Swammerdam,有译施旺麦丹)所著的《自然圣经》。

“诚然,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也看到了这些事,但仅仅把它们当作事实来思考,并声称是自然界产生它们。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心里不再思想神性。那些不思想神性的人,一看到自然界的奇迹,就无法理性思考,更不用说属灵地思考了,只是感官和物质地思考。于是,他们在自然界之内出于自然界,而不是超越自然界进行思考,和地狱里的人如出一辙。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们享有理性,也就是说,能理解,并且他们若愿意,也可以不这么想。

“那些看到自然界的奇迹后,心里不再思想神性,由此变得感官化的人,永远不会停下来想一想,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致它将大量小昆虫看成一个黑点。然而,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具有感觉和运动器官,因而具有纤维和血管,纤细的心脏、肺管、内脏、大脑。这些由自然界最纯粹的物质构成,并且这些结构对应于某种生命,其最细微的部位分别受这生命驱使。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至于将大量这类生物,连同每一个里面的无数部位,看成一个小黑点;然而,那些依赖感官的人竟据此思考和判断,可见他们的心智何等迟钝,他们由此在属灵之事上陷入何等黑暗。”


揭秘启示录 #762

762.启18:6.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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